1.no用作形容词表示“没有的”时,与可数名词的单数或不可数名词连用,谓语动词用单数,与可数名词的复数连用时,谓语动词用复数; 也可表示某事被禁止,即“不许的,不可的”。还可表示与所说的事截然不同。
2.no的意思相当于not a/an或not any,因此其后不能再加a,an,any; 其前不能加the, my, this或that等限定词。
3.no用在动词have及there be之后,表示一般的否定,若加在be之后,则表示“绝非,绝不”。
4.no用在省略句中,作“不许,反对,禁止”解,常用在通告牌上说明不允许做某事。no such sth 的意思是“没有那样的…”,在这种用法中sth 前不能加冠词。